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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存量房(二手房)网签备案业务通知

2019/9/11 21:07:34   浏览()  
各位办理存量房买卖的群众、各经纪机构:
为防范交易风险,保障房屋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的文件要求,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需要核验交易当事人和房屋是否具备交易条件,交易双方可提前办理核验。房源核验由卖方申请,购房资格核验由买方申请。
自2019年9月11日起,可到房产大厦二楼大厅20号窗口申请核验,其中购房人取得购房资格后,有效期为30天。

申请资格核验可委托办理,提交资料如下:
卖方: 
1、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土地使用证原件或土地分割表原件; 
3、产权人身份证原件。

买方: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 
3、结婚证原件(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离婚协议) ;
4、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
5、买方为外地户籍的,需提供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的相关资料。

咨询电话: 3650971
市房心秦皇岛市房产市场管理处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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